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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城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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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--金城街道--内设机构及职能

  党群办公室   联系电话:53720228
  1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街道工委的决议、决定;
  2、组织实施党建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的思想教育、管理工作,负责社区的党组织建设工作;
  3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做好辖区精神文明单位的上报审批和社区文明家庭、文明楼院的评选等工作;
  4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,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,对党员干部进行清正廉洁教育,查处违纪案件;
  5、负责统战工作,做好台胞、侨胞工作,发挥他们的作用,为祖国统一做贡献;
  6、负责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工作和科协工作,依法维护妇女、儿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,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开展科普教育活动,做好扶贫帮困工作;
  7、负责街道工委文件制发、文秘和印鉴管理工作;
  8、负责街道人事管理工作和老干部、关心下一代工作;
  9、负责组织机关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;
  10、负责抓好社区作风建设、组织建设、纪律建设;
  11、负责街道人大工作。


  行政办公室   联系电话:53720322
  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和区政府决定,负责街道办事处决议的组织实施。
  2、负责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  3、负责政府各种文件资料管理及保密工作。
  4、负责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。
  5、负责街道办事处的行政、事务性工作;
  6、负责街道办事处的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;
  7、负责草拟街道办事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文稿和信息工作;
  8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来电,按照“归口负责,分类管理”和信访工作原则做好接待、调处工作;
  9、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;
  10、负责机关保密工作;
  11、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。


  社会事务办公室(社会救助工作站)   联系电话:53720398
  1、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基层政权建设;
  2、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建设、社区教育工作;
  3、负责民政事务工作,组织开展拥军优属、优抚、救济、抗灾救灾、捐赠、社会福利等工作;
  4、负责最低生活保障、脱贫、解困工作;
  5、负责殡葬改革和民族宗教工作及残疾证发放初审工作;
  6、负责辖区居民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他证明工作。


  社会事务办公室(计生办)   联系电话:53720328
  1、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,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,推行“属地管理、单位负责、居民自治、社区服务”管理机制;
  2、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及其它计生政策法规,开展人口国情教育,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;
  3、负责实施本辖区年度人口计划的完成,二孩生育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;
  4、负责辖区内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发证和无业独生子女家庭的登记、上报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。
  5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的初审、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;
  6、对辖区居民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按时上报统计报表;
  7、组织计划生育干部参加上级或本部门业务培训;
  8、组织辖区育龄妇女进行孕情、环情监测,按需发放避孕药具;
  9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,对流出育龄群众发放《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》,并及时上报季度报表。
  10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,有效控制早、非婚现象。
  11、负责辖区居民卫生保健工作。


  财政经济办公室   联系电话:53720568
  1、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和经济纪律,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,全面落实经营机制改革工作;
  2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、决算制度,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全年预算、决算和财务报表;
  3、根据年度财政预算,组织财政收入,管理财政支出,做好预算收支平衡工作;
  4、负责街道办事处各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,办理财政专户,负责机关财务工作;
  5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协税护税,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、足额上缴;
  6、依法对街道各项经济活动监督、检查,维护财经纪律,发挥街道一级财政作用;
  7、负责编制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年度经济计划,定期提供街道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报告;
  8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,负责引进人才、创办新企业、开发新产品的协调服务工作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;
  9、负责企业经济指标的统计汇兑工作,按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表,管理集体企业资产;
  10、协调与企业的关系,为企业提供服务,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,监督企业办理建帐监管业务,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济核算,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。


  城区管理办公室   联系电话:53720308
  1、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或授权,对辖区和社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
  2、负责辖区内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卫生、居民卫生和除“四害”工作的检查、监督、指导,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卫生费和绿化费;
  3、负责自管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、环境卫生、绿化及区政设施建设,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远动,冬季道路清冰雪,落实门前“四包”责任制;
  4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保护、畜牧及防汛工作;
  5、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(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)以及其它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,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,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;
  6、监督、指导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。


  综治维稳办公室   联系电话:53720611
  1、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部署的工作,组织协调本街各社区、各单位(部门)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确保社会政治稳定;
  2、定期分析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,深入基层排查梳理当地矛盾纠纷、群体性事件以及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情况,组织协调有关部职能部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,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;
  3、定期组织司法所、派出所、信访、经济、民政、城管等部门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运用法律、行政、诉讼等手段,最大限度地预防、发现、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,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、大事不出街道;
  4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平安创建工作,积极组织协调基层单位和群众组织参与创建工作,营造良好的创安宣传氛围,检查、指导参创单位的创安工作情况;
  5、加强社区、治保会、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增强防范意识,提高业务素质,组织指导本街各社区、各单位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设施建设;
  6、组织落实本街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措施,协调安置就业、帮教等工作,落实重点人口、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人员监管工作;
  7、开展调查研究,推动辖区各单位、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。
  8.交办完成好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、区综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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